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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互联网保险的供给侧改革

2018-08-23 11:08:35作者:中国人寿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房立建编辑:金融咨询网
不久的将来,传统保险公司一定会按照线上特征和要求进行产品和服务供给,互联网平台也将能有效弥补保险专业能力的不足,“传统保险互联网化”和“互联网生态保险”的概念和边界将会越来越模糊,互联网保险的供给侧改革将是在“互联网”业态下的整个保险市场的供给侧改革。

目前我国互联网上销售的保险产品主要以保险公司提供的传统保险产品为主,是传统线下产品的线上化,真正意义的互联网生态下的保险产品种类少、覆盖场景少、保费占比低。现有的互联网保险市场存在着与传统保险市场类似的产品种类多、同质化程度高、适销对路产品少,而且基本上都是由保险公司“供给”传统产品,很难满足互联网环境下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以及以“需求”端为导向的风险保障需要。在当前党中央和国务院大力倡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同样需要进行供给侧改革,提高产品研发的质量、效率和针对性,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产品研发和供给机制。

互联网保险市场情况

  目前互联网上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车险、意外险、责任险、万能险、疾病险等传统保险产品以及退货运费险、航班延误险、碎屏险、外卖责任险等互联网生态保险产品。从近几年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情况看,我国互联网保费收入呈不断增长趋势。2012~2016年保费收入从106亿增长到2347亿,2017年上半年已达1346亿,预计全年可达2497亿(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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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互联网保险渗透率情况看, 2012到2015年渗透率逐年提高,2015年达9.2%。但从2016年开始,互联网保费增速开始下滑,互联网保险渗透率大幅下降。导致互联网保费和渗透率在2016年开始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保监会对互联网中短期理财产品特别是万能险的监管收紧,同时互联网车险也因为商车费改业务持续下滑,使得互联网财险业务总体下滑,影响了总体互联网保费收入的下降。

互联网保险分类

  互联网保险市场可以理解为保险人(供给方)以互联网形式为消费者(需求方)提供风险保障及相关服务的互联网平台。从供需双方交易场所的角度看,互联网保险平台可以视同为互联网保险市场。

  目前国内互联网保险市场从平台拥有者角度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传统保险公司自建平台,包括保险公司在第三方平台开设专营网店。如各大保险公司自建门户网站,或各保险公司在电商平台上开设的保险网店等。考虑保险公司自建互联网销售支持工具的使用对象为公司内部销售人员,不直接面向最终用户(需求方),本文暂不将其列入自建平台形式。另外,考虑电销保险技术上的传统性,本文所研究的互联网保险也不包括保险主体或互联网主体经营的电话销售形式。

  (2)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社交平台、银行互联网平台、车行互联网平台、搜索平台等兼业销售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平台,如淘宝、携程、银行门户、4S店网站以及微信、百度等互联网平台。

  (3)保险专业代理门户,主要指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搭建的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如保网、慧择网、新一站、e家保险网等。

  (4)互联网保险专营平台,指基于互联网环境和数据、专门为互联网生态环境提供风险保障及配套服务的互联网保险平台,典型的如众安保险、安心保险等。

  从保险与互联网关系的角度看,目前国内互联网保险可以归结为保险“+互联网”和“互联网+”保险两种模式。

  我国互联网保险是从传统保险公司将线下保险产品通过PC、手机等互联网形式销售给客户而发展起来的。此种情形的互联网主要是作为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或销售平台,这个过程也是传统保险公司“互联网化”的过程。发展到今天,通常人们将这种模式称为“+互联网”模式。上述(1)、(3)以及(2)中销售传统保险产品的互联网保险平台基本属于此类保险“+互联网”模式。

  “互联网+”保险模式主要是指随着电子商务、社交媒体等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逐步形成了虚拟的网络世界或互联网生态的情况下,依托互联网技术和各种互联网应用积累的数据,为互联网生态环境的风险提供保险保障和服务的模式,是在“互联网”上加“保险”的过程。上述形式(4)的互联网保险专营平台以及形式(2)中销售互联网生态保险的平台属于此类模式。

  保险“+互联网”是从保险走向互联网,“互联网+”保险是在互联网上叠加保险的过程。因此,可以认为保险“+互联网”代表传统保险公司的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保险代表新型的互联网生态保险,本文将从这两个方面阐述互联网保险的供给侧改革问题。

互联网保险的供给侧及其存在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1月10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推动我国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

  本文讨论的“供给侧改革”侧重从微观经济学中的市场需求方、供给方角度研究如何从供给端入手,提高互联网保险供给的生产力,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健康发展。

  1.互联网需求侧情况及特点

  网民是互联网需求侧的主体。2007年我国网民仅为2.1亿,占人口总量的16%。十年来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率呈持续上升趋势,2017年网民数量已达7.72亿,占总人口的55.8%。网民以10~39岁群体为主,占总人数的73.1%。其中20~29岁年龄段的网民占比最高,达30%。

  80、90、00后一出生就赶上互联网时代,他们是互联网的“原住民”,互联网是他们的生存空间,也是他们的生存模式和生活方式。80、90、00后已成为互联网消费的主体,以互联网保险的模式消费保险将成为趋势和主流。

  2.互联网保险供给侧主要要素

  相对于最终消费者而言, 从广义上看,互联网保险供给侧主体包括保险产品提供者和互联网销售平台提供者,即产品+渠道,或保险公司+互联网平台。从狭义上说,如果将“互联网平台”作为交易“市场”,则互联网保险供给侧主要指保险产品的提供者。

  互联网保险结合了保险和互联网两个领域、两大产业的要素和特点,其供给侧要素远超传统产业供给方的要素。从保险传统供给方角度看,供给侧要素包括产品、价格、品牌、理赔能力等主要要素。从互联网平台角度看,供给侧要素主要包括用户识别、用户流量、用户口碑、用户黏性、交易便捷性等。交易便捷性包括产品展示与选择、费用支付、线上赔付等线上展示和操作的简明、快速和高效。

  另外,在互联网经济模式下需求对供给的作用已经发生了重要的转变,出现了“需求侧供给”的概念,主要指需求方积极参与并影响供给侧的一些重要环节。也就是说,互联网保险的供给侧改革要充分考虑互联网环境下需求侧的特点,要“以用户为中心”,围绕用户诉求、吸纳用户参与,提供更好的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的风险服务。

  3.互联网保险供给侧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广义的供给侧角度来看,无论是传统保险产品的提供者还是互联网销售平台的提供者,都有一些关键供给侧要素问题亟待解决。

  作为产品提供者的传统保险公司,其具有明显的产品定价、理赔服务等保险专业优势和保险品牌优势,但在产品、流程及IT等方面快速、便捷地响应互联网要求的适应能力还有待大幅度提升。同时,互联网平台下的用户流量、用户口碑、用户黏性以及对用户数据把控方面是其天然的劣势。

  对于互联网平台,无论作为传统保险的销售渠道还是互联网生态保险的载体,传统保险公司的品牌、产品定价、理赔服务等专业能力是其天然缺项。同时,如何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平台的数据、流量和场景优势开发并销售更多的保险产品、如何发掘更多互联网生态保险机会等都是其要面临的重要课题。

  归纳起来,在“+互联网”保险模式下供给侧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产品开发以保险公司自我为中心,产品粗放、条款固化,不易于进行风险保障的灵活组合,条款表述晦涩难懂;产品交易流程以保险公司内部运营和内部风控为导向,录入要素多、流程长,效率低; IT开发主要以传统的瀑布式开发为主,适应互联网快速变化的能力弱;大量客户为线下第三方获得,积累的数据以交易数据为主,客户信息真实性不高,缺乏客户交互数据和消费行为数据;线上获客微乎其微,缺乏流量大、操作便捷的互联网销售平台或销售渠道。

  在“互联网+”模式下供给侧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产品碎片化特征突出,单均保费低,难以做大规模;目前非保障性寿险理财产品充斥互联网保险规模,需要回归风险保障本源;线上理赔服务能力弱,缺乏复杂产品的线下理赔服务能力;具备专业的保险产品开发和定价能力的互联网平台较少,互联网生态下的保险产品具有进一步发掘的空间。

对互联网保险供给侧改革的建议

  为了便于供给侧改革措施的落地,本节将回归到互联网保险市场(或平台)主体角度,简要阐述互联网保险供给侧改革的相关建议。

  对于传统保险公司,首先要做好产品开发平台的转型和升级,做到风险责任的原子化拆分和定价,以适应互联网风险的碎片化、场景化、个性化需要;实现处理流程组件化和可配置化,适应网上流程简化、便捷操作需要;建立IT敏捷开发能力,适应网上需求的快速变化需要。设法提升自身门户流量和客户黏性;进行电商、生态圈等大流量平台自建或强强合作建设的战略决策并付诸行动。

  对于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要持续发掘互联网业态下自身经营风险和互联网用户的潜在风险,建立基于互联网用户数据和风险数据进行保险产品开发和定价的能力。注意培养并持续提升网上理赔和给付服务能力。就复杂、专业的保险产品开发及线下理赔能力建设问题与保险公司、公估公司、修理厂、医院等相关方进行合作,弥补短板。

  对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及专业保险代理平台,要不断扩大平台用户流量,提升用户黏性;关注客户整体价值,加大保险知识的宣传,发掘客户更多的可保风险,丰富和扩大保险产品需求。建立比价平台,进行线上服务补充,提升与保险公司合作的竞争力。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尤其是作为互联网“原住民”的80、90、00后成为消费主体后,未来“互联网”将如同工业时代的“电”一样成为现实世界中看不见摸不着但离不开的生活业态。不久的将来,传统保险公司一定会按照线上特征和要求进行产品和服务供给,互联网平台也将能有效弥补保险专业能力的不足,“传统保险互联网化”和“互联网生态保险”的概念和边界将会越来越模糊,互联网保险的供给侧改革将是在“互联网”业态下的整个保险市场的供给侧改革。

  展望未来,随着国家 “互联网+”战略实施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互联网保险渗透率低、保险份额下滑的局面将得到改观,互联网保险一定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增长空间。

(文章来源:金融电子化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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