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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后监管时代的互联网小贷

2018-11-12 16:20:18作者: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朱新苗编辑:金融咨询网
笔者认为,要深层次理解《通知》的内容和影响,并准确判断互联网小贷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不仅要借鉴日本、台湾等地的历史经验,还是要结合互联网小贷兴起的原因和背景,以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指导精神和工作原则进行综合研判。

2017年12月1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开展对现金贷业务的整治工作,整个网贷行业进入后监管时代。《通知》出台后,对其的解读有很多,但大多数只停留在文件的字面上。笔者认为,要深层次理解《通知》的内容和影响,并准确判断互联网小贷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不仅要借鉴日本、台湾等地的历史经验,还是要结合互联网小贷兴起的原因和背景,以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指导精神和工作原则进行综合研判。

一、日本、台湾的小贷行业概况

  1.日本现金贷

  当前,我国银行风险偏好较低,对个人消费信贷有较为严格的审核标准和准入门槛。因此,一部分收入偏低、工作不稳定的次级客群未能被银行的信贷业务覆盖,而小贷公司瞄准的正是这部分客群。

  日本的现金贷行业与中国很相似。首先,由于客群更为下沉,从业主体是消费金融公司而不是传统银行;其次,监管的目的与中国类似,即防范所谓的“消金三恶”——高利率、多头借贷和暴力催收。

  (1)高利贷

  次级客群由于借贷金额少,资金获得渠道狭窄,因此对利率不敏感,而日本的消费信贷公司也需要较高的利率来覆盖高违约率所致的损失,导致放贷利率畸形偏高。在日本《出资法》和《利率限制法》颁布之前,日本现金贷行业年利率超过182.5%,后经5次调整,到1999年,注册的合法贷金业者放贷利率仍高达40%。而在《通知》出台前,我国年化利率超过100%的互联网小贷业务比比皆是,互联网的外衣并不能掩盖其高利贷的本质。

  (2)多头借贷

  日本的借款人存在严重的多头借贷情况。据日本官方统计,日本《贷金业法》颁布前的2005年,5笔以上债务借贷者达230万人,平均负债230万日元,其中资不抵债破产者达18.4万人。

  (3)暴力催收

  借款人一旦造成还款逾期,小贷公司便会进行催收。一般来说,小贷公司对逾期较短的借款人进行自催,而对逾期较长的则会委托催收公司进行催收。在催收过程中,不规范的催收行为会给借款人带来很大压力,并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

  日本监管层对现金贷行业进行清理整顿的标志性动作是2006年修正的《贷金业法》,该法律限制了利率灰色地带,废除了对超额利息部分的偿还判定。

  清理整顿对日本消费金融业和从业机构造成了重大打击。2011年,日本消费信贷市场规模为12万亿日元,比2000年降低了近40%。2006年以来,消费信贷机构向消费者返还了数万亿日元的超征利息,不少消费金融企业经营业绩惨淡,连年亏损,其中日本四大消金公司之一的武富士公司,因需要返还巨额超征利息而无法继续经营,于2010年9月宣布破产。

  2.台湾现金贷

  台湾的现金贷危机又叫“卡债风波”,起因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由于台湾本地企业的利润下降和不断外迁,传统银行对公业务盈利压力加大,银行的业务重心逐步转向零售业务。

  2000年,台湾万泰银行迫于业绩压力,首度发行“乔治玛莉现金卡”。该卡可以直接在ATM上取现,信贷额度可循环使用。该卡一经推出,大受市场欢迎,万泰银行当年就扭亏为盈。众多银行纷纷跟进,取消了对申请人收入和工作的限制,审批门槛不断降低,客群不断下沉。尽管循环利息高达20%,但由于现金卡无抵押、无担保,且几乎没有申请门槛,所以社会公众仍趋之若鹜。

  2005年底,台湾信用卡发卡量突破9000万张,比2002年增长了58%,但台湾当时人口不过2000余万,信用卡人均持卡量超过4张,远高于中国大陆的水平。在“卡奴”人数猛增和暴力催收形成巨大社会问题后,台湾“金管局”不得不对现金贷进行清理整顿,采取的措施为要求银行停发现金卡、禁止催收、牵头银行建立债务协商机构等。

  清理整顿的效果是流通卡量下降,并引发了“还钱是笨蛋”的道德风险,反过来又加剧了坏账的攀升,银行只有通过核销手段来慢慢消化呆坏账。台湾的信用卡行业因此遭受重创,直到2010年后才缓慢复苏。监管部门的整顿使银行紧缩了消费贷款的规模,进而抑制了社会消费。台湾“经建会”的数据显示,银行紧缩消费金融大约影响到200亿元的民间消费,进而导致经济增长率下降了0.15个百分点左右。

二、我国互联网小贷兴起的原因和背景

  1.信用卡覆盖人群有限

  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单元在承担支付结算账户功能的同时,还承担着小额消费透支的功能,但没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或收入偏低、征信记录存在瑕疵的人群基本上不能成功申请信用卡。

  2. 用互联网改造传统行业,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新模式

  在负债端,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各种互联网理财产品有力地促进了利率市场化;在资产端,互联网小贷公司层出不穷;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中,既有互联网巨头企业和传统银行为主导的正规军,也有大批没有牌照、打着P2P旗号绕过监管的非正规军。不少P2P理财平台利用老百姓贪图高息回报的心态进行非法集资,在资金出借端收取高利息。虽然它们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开展业务,但不能改变其绕乱金融市场秩序、非法集资、放高利贷的事实。

  3. 监管真空给互联网小贷公司野蛮生长提供了空间

  与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受到明确的监管不同,大批互联网资金借贷平台缺乏明确的监管主体,缺少规范和监管而野蛮生长,如银行进入校园发行信用卡受到严格限制,这给分期电商和互联网小贷公司在校园发展业务提供了充足的空间。

  4.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企业去杠杆,居民积极加杠杆

  长期以来,我国融资渠道中直接融资占比较低,间接融资占比较高,企业融资渠道依赖银行借款,杠杆率一直偏高。2015年底提出的供给侧改革,总体精神是“三去一降一补”,大力引导企业去杠杆。在企业去杠杆的同时,居民部门却在房价飙升的背景下飞速加杠杆。2016年银行房贷占比飞速攀升,在房地产受到限购限贷的背景下,居民加杠杆的方向在互联网小贷公司的引导下迅速转向消费信贷和现金贷。

  5. 新生代人群逐步成长为消费的主力军

  以“90后”为代表的年轻人群逐步成长为消费的主力军,他们的消费观念与“70后”、“80后”量入为出的消费观念有着根本不同。他们对新生事物接受程度高,追求生活质量和消费升级,愿意超前消费,愿意“花明天的钱享受当下的生活”。

三、结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解读《通知》内涵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即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通知》是对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导精神的重申和实际运用,也是对近期社会舆情的回应。

  1.金融要服务实体经济

  《通知》全文涉及内容较多,但从监管角度提出的四大要求来看,均符合“金融要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精神。

  (1)借款人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为满足不超过利率上限的要求,互联网小贷公司势必提高贷款金额、拉长借款期限,以往依托资金快速空转、通过短期放贷获得高息收入的模式将不可持续。

  (2)小额贷款必须回归消费信贷本源。互联网小贷公司必须停发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的现金贷业务;存量业务必须逐步压缩,在期限内完成整改;禁止发放贷款用于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用途。

  (3)不得暴力催收。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4)不为无收入来源的个人提供借款;对于有收入来源的个人,要适度放贷,从借款的条件上予以约束。

  2.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

  (1)“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不仅适用于现金贷产品,也同样适用于车辆抵押贷款等非现金贷产品。

  (2)对于“助贷”模式的认定和限制,不仅限于银行和现金贷“助贷”机构的合作,也适用于非现金贷“助贷”机构。

  (3)第三方“助贷”机构不得从事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及兜底承诺,不得提供资金来源,不得向借款人收费。

  (4)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杠杆的限定,不仅适用于现有小额贷款公司模式的全面清理,现金贷以外的资产亦需同样计入杠杆比例限制。

四、互联网小贷行业该何去何从

  《通知》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互联网小贷行业面临巨大变局和洗牌。笔者认为,整个行业已进入后监管时代。结合《通知》精神以及日本、台湾的历史经验,笔者认为互联网小贷市场将发生以下变化。

  1.整体规模下降,居民加杠杆的速度得到抑制

  由于各地按照《通知》规定对互联网现金贷进行清理整顿,停发各类小贷牌照,新增业务速度放缓,存量业务逐步退出,无抵押、无担保、无指定用途的小额现金贷款规模增速必然放缓,居民加杠杆的速度将得到抑制,这符合监管层清理整顿现金贷的初衷。

  2.大部分互联网小贷公司和在线贷款平台面临转型

  现金贷业务被叫停后,为了继续生存,大部分互联网小贷公司和在线贷款平台有可能转向有场景依托的消费信贷和分期业务,但由于场景信贷着重线下场景构建和商务推广,这些公司的转型未必会成功,因此破产或被吞并将成为常态。

  3. 行业整体不良率将有较大攀升

  由于监管政策规定利率上限不得超过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以及降杠杆过程中因多头借贷可能导致的资金链断裂,因此,在后监管时代,行业整体不良率将经历一个快速上升的过程。

  4.互联网小贷有转向线下高利贷的可能

  尽管互联网小贷公司的业务具有很多不规范的问题,但经过近几年的蓬勃发展,社会公众尤其是年轻人群、低收入人群已经被这些平台培养出不良的借贷习惯,借新还旧、“拆东墙补西墙”的情况普遍发生。经过整顿后,非法线上融资渠道被关闭,而这部分客群又无法通过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正常渠道获得贷款,将有很大可能转向地下财务公司或民间高利贷。相比线上渠道,这些渠道的监管难度更大,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文章来源:中国信用卡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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