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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银行卡收单外包服务市场的思考

2016-01-14 16:11:21作者: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王瑛、袁钢编辑:金融咨询网
2014年在给行业带来巨大损失的预授权业务风险事件中,收单外包服务市场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的薄弱环节。业界一致认为,加强对银行卡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是提高收单机构合规经营水平,降低收单市场整体风险,促动收单市场良性运作的关键手段。

银行卡收单外包服务市场是银行卡收单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外包服务市场的参与主体,外包服务机构通过为收单机构提供拓展商户、布放和维护受理终端等专业化服务从收单业务收入中分得一杯羹。近年来,随着从事收单业务服务主体的丰富和数量的增加,众多外包机构进入市场与银行卡收单机构开展合作,实现专业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有效扩大了收单市场规模、丰富了收单服务内容、提升了收单服务品质,实现了双方共赢,对推动收单服务市场的繁荣不无裨益。同时,部分收单机构在竞争和利润目标双重压力之下,存在迅速做大市场规模的内在冲动,但受制于自身团队规模及业务拓展能力,对业务外包路径依赖程度较高,对外包服务机构风险控制能力和水平疏于有效管控,客观上为欺诈风险事件的发生留下了高风险敞口。2014年在给行业带来巨大损失的预授权业务风险事件中,收单外包服务市场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的薄弱环节。业界一致认为,加强对银行卡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是提高收单机构合规经营水平,降低收单市场整体风险,促动收单市场良性运作的关键手段。
 
一、银行卡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市场现状

  1.外包服务机构数量众多且商业形态各异

  根据2014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会员单位开展业务外包调研情况来看,在反馈信息的99家收单机构(其中商业银行38家,支付机构61家)中,36家收单机构(其中商业银行24家,支付机构12家)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收单业务外包,外包业务范围涉及商户拓展、商户培训、商户巡检以及终端布放和维护等。36家收单机构共发展了980家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其中,业务量排名前五的收单机构开展合作的外包服务机构数量为759家,占比达77.45%。依托为数众多、分布广泛的合作外包服务机构,收单机构可以迅速扩大受理市场规模,但以此同时无疑也给收单机构外包服务业务管理能力带来了现实挑战。从外包服务机构注册信息体现的商业形态来看,既有专业从事IT业务的科技类公司,也有从事信息咨询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商业形态类型繁多,对收单机构考察评估这些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造成一定困难。

  2.外包服务机构规模资质参差不齐

  980家外包服务机构中,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外包服务机构占比约为21%;注册资本在5万元(含)以下的占比约为4%,居于两端的机构规模资质悬殊非常大,相应的管理水平、风险防控能力也参差不齐。特别是注册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机构,在遭遇风险事件时,其风险抵御能力确令人质疑。目前,尽管监管部门屡次重申,但市场上收单业务进行二次转包或层层转包的情形并不鲜见,外包服务机构实际经营水平、抗风险能力低于上述统计数字平均水平的可能性很大。在部分商贸区域或城乡结合市场以及互联网上,无经营资质的个人或机构售卖布放POS设备的广告时常可见,均是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缺乏有效管理、无序开展的表现。

  3.外包服务业务范围基本集中于非核心业务,突破范围违规开展外包业务时有发生

  根据36家收单机构报送的数据,收单机构外包的收单业务仅限于非核心业务,包括商户拓展、商户注册信息录入与提交、商户培训、商户巡检、终端布放和维护(耗材配送)、商户风险案例调查等。在统计的24家银行类收单机构中,15家将商户拓展业务进行外包;12家支付机构类收单机构中的10家将商户拓展业务进行了外包。总体来看,将商户拓展业务外包的收单机构占比接近70%,可以表明外包服务机构在扩大收单机构市场规模中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市场暴露出来的风险状况和风险类型来看,有部分收单机构欠缺基本的风险防范意识,风险管理手段落后,存在将商户审核、主密钥灌装、资金结算等收单核心业务进行外包的情形,给不法分子提供了趁虚而入的机会,扩大了收单市场风险敞口。

  4.外包服务费费率水平已完全实现市场化

  目前,收单机构与外包服务机构之间的服务费水平已完全市场化。外包服务机构承接收单机构的收单业务,服务费标准按照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议商定,市场通行的有两种收费机制:一是从收单机构获取的收单手续费中分润,市场上通行的水平是80%和85%,也有部分外包服务机构分润占比最高达90%;二是按照外包机构服务的机具台数定期(如每月)固定收取一定费用。

二、外包服务市场暴露的突出问题

  1.部分外包服务机构业务资质薄弱、从业经验缺乏、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偏低且流动性高

  根据协会以及部分地区监管机构调研的情况来看,市场上不少外包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存在通病:一是外包机构普遍缺乏银行卡收单行业从业经验。由于行业进入门槛低,只要拥有固定营业地址和数名员工,无论是从事软硬件开发、技术服务的技术机构,还是从事各种商业活动的企业,均可基本无障碍地承接外包业务。其主营业务与收单业务缺乏一定关联,行业从业经验普遍缺失。二是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低,流动性大,缺乏经验积累和传递。收单外包服务特别是商户拓展维护属于劳动密集型投入行业,为迅速做大商户规模,在商户营销方面普遍采取扫街式的方法拓展商户,对从业人员的要求普遍不高。外包服务机构缺乏行业经验和具备专业素质水平的工作团队,一方面,对监管部门相关政策难以充分理解把握;另一方面,对收单市场风险的管控缺乏充分认知和管控能力。这些机构迅速涌入收单市场,给市场带来较高风险隐患。

  此外,不少机构通过兼营或新立公司方式从事收单业务,初期团队往往是通过挖角组建,导致从业人员流动性较高。从长期来看,低技术含量的工作内容缺乏后续吸引力,这也导致从业队伍稳定性差,流失快更迭快。据了解,外包服务机构离职率最高达20%,制约了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也直接影响业务经验积累、传承以及银行卡收单市场的稳定。

  2.部分外包服务机构合规经营意识薄弱,违规开展业务

  一是终端机具管理不规范,部分外包服务机构向收单机构或机具生产商购买POS机具后,将机具一次性转卖给特约商户,对于商户使用机具过程中以及服务中断后的风险无法形成有效控制。二是存在协助商户资料造假情况。外包服务机构拓展特约商户,一般负责收取商户营业执照等申请资料,再转交收单机构进行审核。部分外包服务机构为满足商户降低手续费的要求,同时为了迅速提高公司业务量,通过伪造商户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套取较低的行业手续费费率或协助不符合资质的商户伪造证件,为非法商户进入收单市场提供便利。三是违规将收单业务进行多层转包。部分外包服务机构将承接的收单业务私自转包给其他机构甚至个人,导致业务风险随着转包层次增加而逐渐放大。四是外包服务商违规截留商户结算资金。部分收单机构在通过外包服务商拓展商户时,通过“T+0”甚至预付结算资金的方式诱导商户使用二清机,达到截留商户资金甚至卷款的目的,为收单机构带来资金结算风险。

  3.外包服务机构在商户与收单机构之间形成隔离,形成对商户资源的事实垄断,威胁收单市场整体安全

  个别收单机构将商户资质审核等核心业务进行外包,外包服务机构在事实上承担拓展特约商户资料审核和现场核实职责。加之外包服务机构负责特约商户日常维护,与商户关系较收单机构更为紧密,对特约商户的影响也更为直接。在外包服务机构与多家收单机构合作的情况下,如果两家收单机构在手续费分成上存在一定差异,个别外包服务机构会通过切机或其他非正常变更方式直接将商户变更为新的收单机构商户。外包服务机构在商户与收单机构之间形成了隔离,削弱了收单机构对业务风险管理的能力,可能招致更多的业务风险。

  4.部分收单机构控制外包业务风险的手段单一,控制能力有限

  部分收单机构为了控制风险,对外包服务机构实行保证金管理,对风险敞口建立补偿机制。在双方合作过程中,若外包服务机构发生重大过失,收单机构将没收保证金。但保证金制度属于静态的事后型风险控制手段,对于业务开展过程中风险的动态监控和控制缺乏约束。收单机构普遍缺乏对外包服务机构实施风险动态管理的手段,难以对外包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的事前及事中监控。

  5.部分外包服务机构身兼收单机构及外包服务机构两重身份,业务管理难度增大

  有部分已获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在获得收单牌照之前主要为商业银行类收单机构提供外包服务,且与多家银行广泛开展合作,其负责拓展的商户从协议关系上来看是银行的商户。在获得收单牌照之后,其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依然存在。调查情况显示,该类型支付机构既为商业银行提供外包服务,也与其他外包服务机构合作开展收单业务。收单机构和外包服务机构的业务风险点、风险管理方式均存在较大差异,因此,身兼双重角色的机构在风险管理能力方面面临更大挑战。此外,目前,一家外包服务机构为多家收单机构提供服务的现象普遍存在,服务内容各有差异,外包服务机构的规模、人员配备以及风险控制水平对市场整体风控能力形成影响。

三、外包服务市场乱象成因分析

  1.收单业务行业利润微薄促使收单机构以粗放方式跑马圈地

  我国目前实施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721”分润模式,初衷是为了鼓励发卡机构发卡。当时市场上从事收单业务的主要主体是商业银行,即使在收单业务方面利润微薄,也可以通过发卡业务获得的利润进行一定程度的弥补。近年来,银行卡收单市场环境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多家支付机构进入收单市场,原有分润模式已不能真实反映市场主体的投入、成本和风险匹配关系。在利润导向目标驱动下,收单机构往往选择通过迅速扩张来平衡投入产出。

  在2013年2月实施调整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在整体上较原来降低了20%左右,收单机构利润空间收缩,对从事专业化收单业务的收单机构利润水平影响尤深。商户拓展属于“一次投入、长期获利”的商业活动,为弥补前期成本投入,收单机构有内在动力去雇佣外包服务机构以“圈地”、“扫街”方式不断做大商户规模,继而放松商户准入要求。

  2.外包服务市场尚未建立基本的准入机制,行业进入门槛过低

  目前,从监管部门及行业自律层次对收单业务市场准入均已形成明确要求,但准入资质尚未延伸到外包服务市场。外包服务机构的专业资质能力均由收单机构独立评判掌握,机构间评估考查标准的差异性较大。由于缺乏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加之受利润压力的驱动,收单机构在与外包服务机构进行合作时,注意力往往集中在外包服务机构能否在短期内做大商户规模,从而忽视对外包服务机构专业资质和风险控制能力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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