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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监管重点应适时而变

2014-05-16 11:59:41作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丁岩编辑:金融咨询网
由于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及第二代身份鉴别机具的推广应用,此前的利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开立银行账户发生了变化。人民银行应及时适应这种变化,调整账户监管重点,加强对以非居民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监管。

银行账户实名制是我国基础金融制度安排。随着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第二代身份证鉴别机具等居民身份证真伪鉴别方法的使用,利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开立银行账户事件正在发生变化。

一、骗取开立银行账户证明文件变化趋势

        1.利用虚假居民身份证骗取开立银行账户事件逐渐减少。联网核查系统的推广,为银行机构辨别居民身份证真伪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手段。此外,许多银行机构还应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机具作为真伪辨别的辅助手段。

        2.以伪造军官证等非居民身份证件开立银行账户事件增发。近期,银行机构堵截多起利用伪造军官证、士兵证等非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虚假证件办理银行账户开立业务的事件。

        3.以虚假委托代理关系骗取开立银行账户事件抬头。2013年,某银行发现了以虚假委托代理关系骗取开立银行账户事件。银行拨打被代理人手机进行核实时,发现其所述出生日期与代理人提供的被代理人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进一步核实时,被代理人借故停止办理开户业务。

二、事件原因分析

        1.不法分子为违法犯罪,存在开立虚假账户或假名、匿名账户的客观需要。银行账户是资金运动的起点和终点,是单位和个人进行转账结算和现金存取的基础,也是不法分子实施偷逃骗税、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源头。

        2.联网核查系统、第二代身份证鉴别机具能有效识别虚假居民身份证件。联网核查系统还能向公安机关提示正在办理联网核查业务的逃犯信息。不法分子开立虚假账户或假名、匿名账户,只能通过伪造非居民身份证的身份证明文件,或采取虚假委托代理关系这种更隐蔽的方法。

三、加强账户监管的政策建议

        人民银行应及时调整账户监管重点,加强对以非居民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监管。

        1.畅通与相关部门的交流渠道。积极协调公安、军队、工商、税务等部门,开展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营业执照等证件真伪鉴别培训;借鉴联网核查系统建设经验,适时组织搭建银行机构与相关部门信息核查渠道,从技术上实现对非居民身份证件真伪的自动鉴别。

        2.加快推进账户制度改革,严格非居民身份证件、代理开户要求。对于以非居民身份证件开立账户的,强制要求存款人再辅助出示一种带有照片的身份证件,供银行机构审核。严格控制代理开户,特殊情况下需要代理开户的,应当限制代理开户的范围、代理形式及账户使用。

        3.要求银行机构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办理账户开立业务,特别是对以非居民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关系开立账户的,要提高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存款人身份证件真伪有疑义的,应当要求存款人提供户口簿、工作证、介绍信等有效证明文件,以进一步核查。

  4.加强对安全开立、使用银行账户的宣传。在虚假代理开立账户事件中,大部分是由于居民身份证持有人未妥善保管证件。应当继续加强对安全开立、使用银行账户的宣传,使社会公众明确妥善保管身份证件的重要性,不随意借给他人使用,也不随意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

(文章来源:《金融电子化》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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