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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监管要以开放心态支持大数据创新

2013-12-20 13:14:25作者:刘艾琳编辑:金融咨询网
保险业需要拥抱变化,相关产品的大数据模型需要创新,跟踪服务的流程也要更新。同时,监管体系要以开放的心态支持保险机构运用大数据进行产品、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有益创新,并在监管上及时跟进。

社会大变革时期,政策红利不断释放。一方面我们看到保险业正逐步走向国家经济社会转型的核心领域,不断深入大病、养老、农业等民生保障工程,强化保险区分于银行、证券等金融形态的核心竞争力。而这些领域无一不是受益人群更广、保障对象更复杂的社会化大数据工程。随着人类行为越发可记录、可分析、可预测,金融业的经营模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在这个技术大创新的时代,我们保险业需要拥抱变化,相关产品的大数据模型需要创新,跟踪服务的流程也要更新。

  第八届亚洲金融年会之“21世纪保险年会”汇聚各界嘉宾,共同探讨亚洲保险业的新格局,特别是在“大数据时代下的保险创新”。

大数据的机遇与挑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对金融业而言,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就是要把创新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结合起来,和满足消费者多层次金融需求结合起来,和信息技术发展的最新潮流结合起来。

  传统金融运作模式下,金融机构评估消费者的信用状况、消费能力、消费意愿的能力不强,导致部分金融领域产品服务定价过高,部分领域成为剩余市场,这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展普惠金融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大数据的发展使产业边际更趋于模糊。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跨界企业成为金融业潜在竞争者。新竞争格局下,传统金融业必须充分运用大数据的理念和技术,改造自身业务和管理流程;监管机构也必须深刻理解新竞争格局对风险防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带来的新影响,并善于运用大数据来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我们看到,大数据时代给保险业带来新发展机遇,也意味着严峻的挑战。

  一是思维方式面临冲击。这种冲击可能是颠覆性的,阿里小贷对银行的影响给我们带来很多新启示。

  二是现有数据基础比较薄弱,保险业在大数据战略和网络经营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和银行、证券业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同时,不同主体间的数据应用能力存在较大差异,保险主体挖掘内部数据,收集外部数据,对数据分析和处理,发现数据背后价值的能力还很不平衡,这将直接影响保险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是保险业面临来自互联网企业和科技公司业务分割的竞争压力。最后是人才储备严重不足。高端新型技术人才匮乏,是制约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深入推进保险业创新发展和监管体系

  要顺应大数据的要求,深入推进保险业创新发展和监管体系的完善。

  第一,建立适应大数据要求的数据治理架构。在战略上,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大数据应用;在管理上,要健全数据管理决策机制和内部协调机制,提高数据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在监管上,要提高数据采集能力、分析能力和实用能力,把大量沉睡的数据变为有利于改进监管的信息,为实施动态监管、过程监管和实时监管,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数据和技术上的支持。

  第二,加快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信息化基础建设。大数据必然要求保险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更利于数据的整合与集中,拓展与伸缩,管理与维护。同时要具备可靠性、可控性和安全性,要统筹好历史数据和当前采集数据的关系,统筹好大数据背景下的精算技术、统计技术和数据挖掘技术的融合,统筹好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的采集、分析和使用,充分挖掘历史积累保险数据的潜在价值。

  第三,进一步加强与互联网公司和数据公司的合作。互联网公司、数据公司既是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参与者,也是保险业市场主体合作共赢的重要对象。保险市场主体不仅要收集保险业内部的数据,更要依靠互联网公司和数据公司收集外部数据,要加强同互联网公司和数据公司的战略合作,提高内外部数据整合能力。

  第四,防范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安全风险。大数据意味着来自多方面的海量信息,但集中的数据更加复杂,更加敏感,更容易成为攻击者的目标。常规的安全管理策略已经无法满足安全上的要求,各保险机构都要严格遵守保险监管机构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治理,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信息安全培训,提升信息安全技术,完善信息安全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健全与大数据时代相适应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第五,加强保险业大数据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数据科学是一门交叉科学,设计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数据可视化技术以及各领域的专业知识。大数据的运用关键是,无论是基础建设还是数据分析与系统的维护,都需要专业数据人才,各保险机构要下大力气舍得投入,抓好复合型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

  最后,创造良好的大数据时代监管环境。保险监管机构要强化基础建设,建立大数据的质量标准,消除壁垒,推进信息共享,建立信息隐私保护制度,加强信息的安全保护,建立安全有效的大数据共享使用环境;要鼓励包容创新,以开放的心态支持保险机构运用大数据进行产品、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有益创新,并在监管上及时跟进。

  要完善监管制度,对保险市场基于大数据的新事物的新探索,适时制定监管制度加以规范,减少监管死角和监管真空地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避免过度监管;要加强对风险的预警跟踪,对于新的风险形态保持足够敏感和警惕,促进保险业市场可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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