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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了外汇改革步伐,不断简政放权,有力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但由于配套监管系统功能滞后,相关业务管控的难度相应加大。要想建立一个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并达到风险可控外汇管理目标的体系,必须在外汇管理信息化、非现场监管智能化方面实现新突破:只有不断扩展外汇管理的内涵,提升业务综合监管能力,才能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有效实施外汇监管的目标。
一、信息化程度不高制约外汇管理工作高效开展
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在向行为主体监管方向迈进,但由于历史原因,建立一个符合“服务高效、监管审慎、风险可控”的外汇管理体系难度较大,主要问题是目前外汇业务监管系统信息化程度不高,在内部资源共享、外部横向联合、工作效率考核等方面尚需加强。
1.内部资源利用不够充分
由于历史原因,各外汇业务部门“独立作战”现象突出,外汇业务监管系统间也普遍存在关联度不够、数据共享不足、信息资源利用不充分的问题。经系统整合后,大部分外汇信息虽已实现共享,但利用率不高,不能满足主体监管需要。另外,结汇后人民币资金流向、购汇人民币资金来源的监管问题一直是外汇管理的短板。
2.监管系统功能不够完善
开发初期,外汇业务监管系统侧重于业务办理,其事后业务监管功能不能及时跟上当前职能转变的需要,可能导致非现场监管功能的弱化。在此情况下,部分外汇指定银行出于自身经济效益等原因,不能严格履行“代位监管”职责。主要表现是主观上不作为,不能积极主动纠正或制止违规业务,甚至打政策“擦边球”,为违规办理业务提供方便。
3.违规问题不能及时纠正
目前缺少全国统一的违规责任追究系统,一些外汇违规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地得到曝光和处理,违规成本相对较低:外汇管理过程中的不正常现象长期存在却得不到应有纠正和惩戒,最终导致外汇管理政策在执行效果方面打了折扣。
4.外部信息沟通不充分
近年发生的外汇违规案例很少是孤立事件,办案过程往往需要多部门配合。外汇业务核准的重点工作是“真实性”核查,业务人员仅凭肉眼辨识纸质材料真伪的做法,已不能适应当前信息化建设发展要求。例如,外汇管理部门经常需要审核企业发票的真实性,而发票种类繁多,靠手工识别不但工作量大且效果难以保证,如果外汇管理部门与税务部门实现信息交流,则监管效率将加速提升。
5.绩效考核未实现信息化
行政监督部门如纪检、内审等,在对外汇业务部门进行监督时,主要是监督依法行政的合法、合规性,监督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效果,但对办事效率的科学评价还不够重视。其重要原因是业务部门与行政监督部门的信息不能高度共享,缺少专门的业务效率考核系统,在进行行政效率考核时,不但增加了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的工作负担,且考核结果不能保证公平合理。
二、整合业务系统资源,提升监管数据信息化水平
主体监管和分类管理是国务院对所有监管部门实施监管工作的要求之一。近年来,外汇管理在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外汇指定银行分类考评方面做出了有益实践,受到了社会和业内的充分肯定。而深度整合现有系统资源,是解决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各自为政问题的重要手段,是实施主体监管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外汇服务质量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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