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捷搜索
  • 全站搜索

金融脱媒是个伪命题?

2016-05-23 00:50:29作者:中信银行合规部 蔡宁伟编辑:金融咨询网
本文是基于组织理论与金融实践的思辨,重在理清金融脱媒的源起和定义,分析银行金融机构存续的三大原因,对比广义与狭义金融脱媒的异同,尝试证伪脱离中介和广义金融脱媒的命题。由于中介本身的能力和专业介质,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融通效率的优势相对明显,这导致金融脱媒的实际结果往往从一种中介转换为另一种中介。因此,尽管狭义的金融脱媒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存在,但广义的金融脱媒并不成立。最后,进一步发掘金融业态中媒介的作用和本质,并对金融业未来的媒介发展提出若干建议。

21世纪,金融脱媒与利率市场化一度成为金融业关注的焦点,其对于商业银行的挑战不言而喻。然而,在利率市场化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一系列重大突破的同时,金融脱媒却“雷声大、雨点小”,理论与实践存在较大的脱节,这引发了本文的关注与思考。

一、银行新世纪的两大挑战

        中国的银行业在动荡起伏中度过了风起云涌的20世纪,一度陷入“技术性破产”的国际定论,备受关注与争议。21世纪,银行业同样战战兢兢、如履薄冰。21世纪之初,在中国加入WTO、外资银行全面进入的情境下,国内银行还面临两大挑战:一是利率市场化,另一个就是金融脱媒。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的金融改革不断深化,计划型利率的原则和底线不断被突破。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采取“渐进式”的推进原则,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1996年,正式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1996年,实现了国债的市场化发行;1997年,放开银行间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利率;1998年,放开银行间市场政策性金融债和国债发行利率;2000年,放开外币贷款利率;2003年,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下限;2004年,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只对城乡信用社实施贷款利率浮动上限2.3倍管理,商业银行利率设计和实践的区间进一步拉大;2013年,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需要合理设定贷款产品的利率的区间;2015年,仅有存款理论的上限还在监管机构的指导管理中,利率全面开放一触即破,利率彻底市场化一触即发。在来看利率市场化的国际经验与实践,事实上,欧美等发达国家早已放开利率管制,以至于一些国家一度处于实际利率和名义利率双双为负的情况,引发了小银行的倒闭潮和大银行的兼并潮,这是高速增长后遭遇的经济增速防缓与动力持续不足的必然结果。对此,发达国家普遍设立了存款保险制度,保障绝大多数客户的合法权益,并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通过新巴塞尔协议的实施与强化,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与系统性风险防控。可以说,利率市场化的确给中国的商业银行造成了相当的挑战,尽管有数据标明中国的存贷款利差在同一阶段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但商业银行“躺着赚钱”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既然利率市场化是大势所趋,那么国内商业银行必然面临更为残酷甚至惨烈的同业竞争。2000年特别是2010年后,还杀出了网络金融服务公司、P2P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小贷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融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货币经纪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理财平台等各式“拦路虎”,竞争态势异常激烈。一些学者对金融脱媒的理论和现象作了进一步划分,提出了需求脱媒强于供给脱媒、企业脱媒强于居民脱媒、短期需求脱媒强于长期需求脱媒、长期供给脱媒强于短期供给脱媒的结论,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我们认为:这些结论实质是一种交易方能力或偏好的差异,始终建立在金融脱媒作为必然结果和大势所趋的基础之上。然而,理论与实践在近年却出现了较大的脱节甚至背离。那么,为什么国内商业银行至今仍然没有出现倒闭浪潮?为什么20世纪比尔·盖茨将大型商业银行作为“恐龙”的比喻在国际范围内仍然迟迟没有实现?为什么还看不到大量金融脱媒的事例佐证?

二、金融脱媒的反证与原因

        既然没有实例证明金融脱媒的正确性与趋势性,那么是否有实例来证明金融不能脱媒、难以脱媒或者不可能脱媒的实际呢?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实例能够确保国内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不让倒、不能倒、不会倒。这三方面原因可以有力支持上述观点,尝试论证金融不能脱媒的原因和可行性。

        一是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作为国家信用的背书,本身就存在“大而不能倒”理论悖论与的坚强后盾。这不是说大型商业银行不能破产,而是说明各国都非常警惕大型商业银行破产之后的负面影响与波及层次,金融海啸和金融亡国的例子不胜枚举。因此,金融稳定理事会自2011年11月4日起甄选发布首批全球28家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并在2014年将银行名单拓展至30家。与之类似,中国银监会也发布了《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工、农、中、建、交5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中信、光大、华夏、平安、招商、浦发、兴业、民生等8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赫然在列。截至2014年,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已经有了国际、国内两项可靠的背书,必须保证其大而不倒。

        二是商业银行在信息化浪潮到来之际,由内而外地开展了一系列变革,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例如,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在20世纪末即开始“触网”,21世纪初大力发展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并在2013年互联网金融元年前后将自身的手机银行、短信银行和微信银行建设到一个新的高度。在此意义上,无论金融互联网还是互联网金融是否存在多大的争论,其建设主体和思路存在多大的差异,其本质目的是一致的:更为安全、便捷地服务客户,更为高效、合理地促成双方交易。因此,商业银行自身的主观能动改革较好的顺应了时代趋势与业态变化,从而顺理成章地加入到互联网金融的大潮中去。

        三是商业银行本身是一个高风险机构,被形容为在“刀尖上跳舞”。正因如此,商业银行非常重视自身的品牌声誉、信用承诺、风险管理、产品创新和客户服务,这种业态价值、品牌文化和核心竞争力的形成与延续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延续了几个世纪。在这一漫长过程中,商业银行经历了多轮优胜劣汰,在多次经济金融危机的大浪淘沙之后,“千淘万漉始到金”,现存的商业银行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也正因为这样艰苦复杂的心路历程,商业银行善于总结和传承自身和同业的经验教训,在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岗位设置、人员选拔和考核培训等方方面面,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管理机制和严格的内审评价体系。这种机制和体系在很大程度上,高于普通组织的内部监管机制,优于一般的企业财务管理要求,这才造就了一批善于平衡盈利与风险的“百年老店”。

三、金融脱媒的广义与狭义
 

        既然金融实践阶段性的实际结果是不能脱媒,依然需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中介来加以支撑。那么,金融脱媒的观点及其对商业银行的挑战又从何而起?金融脱媒的“媒”到底包括哪些金融机构?金融脱媒是否存在理解或内涵的差异?这些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梳理和探讨。

        金融脱媒的现象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始作俑者”恰恰是美国国会和美联储。1960年前,美国在大萧条后上采取了一系列保护银行不受竞争的监管理念和政策实践,使得美国商业银行发展处于相对平稳和鼎盛时期。但是,随着宏微观形势的变化导致市场利率始终处于上行区间,并在1966年前后达到一个顶峰:一是60年代初美国开始出现贸易收支逆差,美元的国际地位和黄金储备受到一定威胁和挑战;二是60年代中期恰逢越战通货膨胀,美联储多次提高利率和贴现率;三是随着商业银行竞争加剧,推波助澜市场利率的快速提升。这三因叠加,导致美联储麾下的储贷银行被锁定在低利率抵押贷款的资产组合中,而其融资成本却持续高企、盈利状况不断恶化,导致入不敷出、难以为继。1966年9月,美国国会下令美联储为商业银行支付给定期和储蓄存款的利率设置固定上限,联邦住房贷款委员会也为储贷协会所能支付的利率设置上限,试图禁止日益升级的利率竞争。另决策者万万没有料到的是,利率竞争固然告一段落,但却导致了金融脱媒的恶果——由于美国政府证券的利率高于上述利率的上限,客户为了“蝇头小利”自然倾向选择前者,商业银行和储贷银行面临资金来源枯竭的危险。结果,外部挤兑和内部变革一触即发。随着技术变革与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业间的渗透与融合力度不断加强,现实促使美国监管当局从法律和制度层面考虑利率全面市场化和金融业混业经营,并在20世纪80-90年代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案。与之类似,意大利曾在20世纪70-80年代也出现过金融脱媒的现象,一度陷入滞胀和衰退的泥潭。

         Hester最早关注到这一现象,并于1969年正式提出金融脱媒的概念,其核心超越了实践中的“去银行化”,上升为更广阔的“去媒介化”、“去中介化”或“非中介化”。他认为金融脱媒已经在Gurley和Shaw发表于1960专著的思想中有所体现:即从使用中间人的服务向一个不存在金融交易或者金融交易是最终储蓄者和投资者之间直接进行的基本体系转变。事实上,金融脱媒本身存在两种理解:一是广义的金融脱媒,二是狭义的金融脱媒。唐旭在2006年提出:前者不仅意指存款资金流向高息资产,而且指资金使用方不再经过金融中介,直接在货币市场发行短期债务工具的行为;后者意指在存款利率上限管制条件下,当货币市场利率水平高于存款机构的存款利率水平时,存款机构的存款资金大量流向货币市场工具的现象。这一观点,已经为众多研究者认同和采纳。

        不难看出,金融脱媒的实践实质是狭义的,主要意指交易双方抛开银行业金融机构;而最初的定义则更趋近于广义,主要意指脱离金融中介的现象。我们认为:两者的理论逻辑关系是,如果广义的金融脱媒不成立,实质狭义的金融脱媒也不应成立。而实践的表现则呈现另一种情境:狭义的金融脱媒在一定条件下已经出现,但只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并未出现其他金融中介的大规模、大批量脱离。

四、广义金融脱媒现象证伪

        那么,广义的金融脱媒和狭义的金融脱媒是否成立呢?要想理清上述两个概念是否成立,首先必须了解金融中介的定位与作用。即回答为什么在金融活动中需要中介?这类金融中介如何取得交易双方的信任?分析清楚中介特别是广义金融中介的地位与作用,对于狭义金融脱媒是否存在、金融脱媒是否成立的问题就迎刃而解。

        对于金融中介出现的必要性,陈宇在2014年给出了比较精辟的解释。简而言之,三项“不匹配”导致了金融中介的层出不穷:即资金、能力和信息的不匹配,需要有专门的、专业的人士和机构来寻找、发现和满足双方的需求。因此,金融中介按照本质属性来划分,可以分为能力中介和非能力中介两大类。顾名思义,能力中介即“我能你不能”的排他性和垄断性。既可以是自身实力具备也可以是监管门槛要求,使得能力中介具备一定的核心竞争力,难以被他人模仿和超越。前文提高的商业银行多少具备一定能力中介的意义,毕竟“隔行如隔山”。“非能力中介”则更多地呈现一种比较优势,即“我有你没有”的术业有专攻,这种优势既包括从业的经验,也包括时间、人力等常量。你能干但不愿意干或者没有时间干的就可以交给“非能力中介”来做,例如,“黄牛”、房屋中介等等。

        从更广的视角出发,基于经济学的三大基本假设,即理性人、资源稀缺性和人类欲望无穷性假设出发,金融中介更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作为有着无穷欲望的理性人,首先需要合理衡量自身的能力和偏好,做自己能做的,不能做或不愿做的都必须交给中介来完成。事实上,人一生的衣食住行都需要中介,都在与不同类型的中介打交道。其次,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导致比较优势始终存在。就如同菜贩子的工作固然简单,但你还是不愿天天早起;“黄牛”排队买票固然容易,但你依然无法像他们一样知晓今天购票的准确时间和便捷途径。最后,由于你是理性的且追求更高的满足,所以你必然要不断通过合法的劳动和方式争取更多的收获。于是,在你力所能及之外(理性人),在术业专攻之后(资源稀缺与比较优势),在爱好偏好之余(欲望无穷),都留给各类中介如雨后春笋般成长的广阔空间,银行业金融机构概莫能外。

        当然,中介取得双方信任并不容易。日常生活中,既有很多合法经营的蔬菜供应商和中间商,也有缺斤少两的不法之徒;既有说话算数的“真黄牛”,也有趁机揩油的“伪黄牛”。因此,才成立了工商局、质监局等监管部门。作为以经营风险和以信用信誉为本的商业银行,其成长的过程本身就充满了曲折与坎坷,任何不诚信的事件都可能导致存续多年的金融机构瞬间倒闭,哪怕是九牛一毛的小事。1995年,存续233年的英国巴林银行因“魔鬼交易员”的倒闭历历在目。现存的商业银行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这是源自其自发的自律,而同时商业银行也需要外部的严格约束和监管,否则可能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可能导致市场失灵、投机横行。例如,国内商业银行至少需要面对银监会和央行的双重监管,并受到众多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

 1 2 下一页 尾页

扫码即可手机
阅读转发此文

本文评论

相关文章

专栏金融发展思考
金融脱媒是个伪命题?

本文是基于组织理论与金融实践的思辨,重在理清金融脱媒的源起和定义,分析银行金融机构存续的三大原因,对比广义与狭义金融脱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