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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现金流及业务价值的数据挖掘

2012-06-15 13:35:59作者:南开大学风险管理和保险系 王洪涛 阳光保险集团 刘玮编辑:
许多保险公司未对寿险客户分类分级管理,也不注重不同类别和不同级别的客户带来的现金流价值和业务价值,对不同的客户平均使用费用成本,致使业务成本较高,赢利能力较低。

       (三)寿险个人客户现金流价值和业务价值交叉研究的结论:
       1、二八理论验证
       所谓二八理论,即企业的销售额(或其他重要指标)可以解释为80% 是来自20%的重要客户,而其余80%的大部分客户只占企业20%的销售额。

       我们分别对客户的现金流价值和业务价值进行了类似测算,结果如下:

       现金流价值排名前12.26%的客户(现金流价值大于10000元,共有471547位客户),其现金流价值总和为全部现金流价值的93.56%;

       业务价值排名前10.4%的客户(业务价值大于等于200元,共有400047位客户),其业务价值总和为全部业务价值的98.01%。

       可见,在某寿险公司,无论是现金流价值还是业务价值,其集中程度都超过了二八理论描述的一般企业的情况,因此,我们认为,对某寿险公司来说服务10%的“好”客户即可掌控目前公司近90%的现金流入及几乎全部的盈利点。

       2、客户现金流价值和业务价值的交叉分析
       我们分别对现金流价值排名前10%左右的客户的业务价值和业务价值排名前10%左右的客户的现金流价值进行了交叉分析,结果如下:

       现金流价值排名前12.26%的客户(现金流价值大于10000元,共有471547位客户),其业务价值总和为全部业务价值的58.44%;

       业务价值排名前10.4%的客户(业务价值大于等于200元,共有400047位客户),其现金流价值总和为全部现金流价值的26.13%。

       可见,如果单纯考虑现金流价值排名前10%的好客户,虽然公司可以掌控近90%的现金流入,但是却仅能顾及不足60%的盈利;相应的,如果单纯考虑业务价值排名前10%的好客户,虽然公司可以掌控几乎全部的盈利点,但却要放弃超过70%的现金流入。

数据挖掘的政策建议
       (一) 寿险个人客户分类分级的建议:
       根据客户现期表现,可按客户的现金流价值、客户的业务价值、及综合现金流价值和业务价值二者制定客户分级标准,以下逐一讨论:

       1、按客户现金流价值进行分级
       也就是按照客户的“购买能力”进行分级,这种分级方式更有利于业务拓展,即客户购买保险公司的产品越多,带给公司的现金流入越多,对应的客户级别就越高,相应的享受到服务也越好。

       这样的分级方式优点是,简单明了,便于实际操作,更易于向客户传达,即客户购买保险公司的产品越多,对应的级别就越高。但缺点是,仅考虑了销售方面业务拓展的能力,而忽视了公司从客户身上获得的盈利,即完全忽略了客户的业务价值,这样找出的客户并不一定包含全部能给公司带来盈利的好客户。

       2、按客户业务价值进行分级
       也就是按客户的“盈利能力”进行分级,这种分级方式实际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角度对客户进行划分,即客户给公司带来的利润越多,客户对应的级别越高,享受的服务就越好。

       相对于现金流价值分级,按客户业务价值进行分级更有利于改进客户服务,按这种方式找到的“好”客户正是给公司带来盈利最多的客户,相应的为留下这些客户,公司也应多付出一些客户服务成本。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角度考虑,按业务价值进行分级也要优于按现金流价值分级。但这样的分级方式较难以向客户明确表述,同时仅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而可能会忽视那些具有相当购买能力,但却碰巧购买了新业务价值率较低的产品、实际具有相当潜力的客户。

       3、综合考虑客户现金流价值和业务价值进行分级
       相比于前二种分级方式,综合考虑客户现金流价值和业务价值进行分级,可以兼顾客户的购买能力和盈利能力,吸收以上二种分级方法的大部分优点,但在向客户表述积分规则时,仍需注意表达方式上的技巧,如主要宣传现金流价值,即客户购买产品的多少决定客户分级,而用“特别积分”、“奖励积分”等表述替代业务价值的概念,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是将业务价值和现金流价值总和考虑。以下是按这种分级方法制定的寿险个人客户分级标准的建议:
分布图2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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