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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国保险业十大趋势与展望

2013-04-17 14:01:49作者:编辑:
保险行业不断探索投资渠道的开放、销售模式的转变、以及产品定价,甚至偿付能力监管等方面的改变。德勤提出了未来2至3年对中国保险业发展最具影响力的十大前沿话题,总结2012年的发展,展望未来的影响。

        人保在农险取得优势,平安产险在保证保险也大力发展。根据2012中期报告,保证保险规模已经达到36亿,占保费规模的7%,我们估计也已经超过了企业财产险成为第二大险种。

        人保和平保在非机动车险的发展轨迹,展现了我国保险运作模式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这些第二大业务线条未来在收入以及利润方面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影响力估计会日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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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多年连年亏损,交强险对外资开放

        自2007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称“交强险”)普遍实施后,由于部分人士认为保险公司牟取暴利,交强险的费率和赔偿责任上限因此作出调整。自此,交强险连续多年亏损。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数字,2011年,36家险企经营交强险,合共亏损达92亿元。其中,承保亏损112亿元,投资收益20亿元。导致交强险亏损严重的原因主要包括部分车辆/地区的赔付率过高、人伤赔付成本上升,以及司法环境的改变等等。

        而且,不少保险公司已经预见2012年交强险的赔付将继续攀升。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截至2011年12月31日交强险精算报告中指出了赔偿标准的提高,人伤案件赔付逐年提升,以及高院颁布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其后在12月正式颁布)建议在驾驶人无牌驾驶,酒驾和毒驾造成的损失纳入交强险保障的范围,都对未来的赔付产生负面影响。

        交强险亏损的日益增加近年来一直倍受关注。部分业内人士反映,交强险当初希望“不盈不亏”,但在第一年保险公司取得盈利后马上下调费率和上调赔偿责任,其后连年亏损费率却一直没有再次进行调整。根据传媒报道,交强险部分车型如挂车、拖拉机、营业货车等亏损较为严重;同时,发达地区包括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和上海的亏损也高于欠发达地区。由于全国费率的统一,且费率多年没有调整,费率已经和风险呈现脱钩。因此,业内期待未来交强险费率的调整机制可以有效地形成不同车型及不同地域的差异化管理。

        因为交强险和商业车险通常是捆绑销售的,商业车险过去几年的利润贡献,使交强险的亏损没有受到足够的注意,因为机动车险总体还是盈利的。但是,我们预期商业车险的利润存有不确定性,保险行业要求完善交强险定价机制的呼声将会越来越高涨。

        就在中资险企抱怨交强险长期亏损,部分外资保险公司还是积极的要求交强险对外资开放。2012年2月14日,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华盛顿会见美国总统奥巴马后,中美双方发布《关于加强中美经济关系的联合情况说明》,当中在促进金融业发展过程部分证实交强险将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2012年5月1日,修订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新修改的条例对外资保险企业开放了交强险的经营权,并得到了外资的积极响应,目前已经有美亚财险、利宝保险、安联财产保险、中航安盟、三星财险和现代财险等外资险企获得经营交强险的资格。10月16日开始,利宝财险开展交强险业务,但业务范围限于重庆,以及其浙江和广东两家分公司。

        2011年度车险的丰厚盈利对外资险企无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以往,由于很少有客户愿意将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分别向两家保险公司投保,这对于不能经营交强险对外资险企拓展商业车险业务有很大的影响。部分外资险企,包括发出第一单外资交强险的利宝,一方面销售中资产险公司的交强险,再销售自己的商业车险。但是,交强险业务属于亏损业务,商业车险是盈利业务,估计外资险资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弥补中资险资。交强险的开放对外资的业务范围和运作将有重大改变。

        自交强险对外资放开以后,大部分的分析都认为外资在短时间内对市场的影响有限。某产险公司高层认为,以外资险资现有的网络和过去的发展速度,即使再给10年的时间,外资险资也未必能达到一定的规模。可是,部分中资险资认为外资必然会考虑和一些外国品牌合作,加强竞争力,譬如德国保险公司和德国汽车品牌的合作;美国保险公司和美国汽车品牌的合作,这些合作可能对中资的市场分额产生一定的冲击。此外,我们认为部分外资保险也可能通过并购一些经营情况一般的产险公司,从而一次性获取庞大的运作网络。

        不论如何,我们相信引进外资经营交强险会对现有保险市场格局产生一定的影响。

七、车险费率改革先行、寿险改革何去何从?

        我国保险业的费率一直以来受到不同程度的监管。尽管保险行业不乏费率变革的呼声,但都没有实质的进展。去年,我们指出不论产险和寿险,费率改革都是行业内极度关心的话题。2012年,车险的费率变革终于产生了重大的进展。

        继2011年保监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后,在2012年3月8日,保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中称,将在保证保费充足的前提下,对商业车险费率采取“限高不限低”的监管思路,并规定保险公司拟订商业车险费率,原则上预定附加费用率不得超过35%等明确的指导要求。此外,根据2012年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保监会上半年已基本完成36个省区市商业车险示范条款纯风险损失的测算工作,为车险费率的逐步实施做好了准备。

        我们预测有关商业车险的费率改革有望在2013年上半年落实。虽然,理论上,风险保费还没有开放,只有附加费率开放了,但保险公司是否只能总体选择统一的附加费率,还是附加费率在某些领域容许变化(如地区),将会有完全不同的影响。我们也相信,附加费率的改革只是全面开放的第一步。另外,个别符合条件的公司未来将有更大的定价自主权。

        目前国内一些保险公司已经率先开始构建定价机制,基于对客户信息、购买偏好、理赔记录的分析,来更好的识别和定义不同风险区间的客户群,并相应地给予不同的价格。相信这些公司将会是第一批在费率改革后的获益者。此外,附加费率的开放对规模较大的、拥有电销等新渠道的大公司更有利。中小型产险公司只能通过细分市场,挖掘并保留低风险的客户资源才能在市场上竞争。

        除了保险公司自身需要加强能力建设外,车险费率改革不应仅仅聚焦于费率市场化,还包括落实定价机制改革的一系列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建立车型车价数据库、统一零配件和工时标准等,加强对定价管理链条中敏感地带和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等。目前相关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正在推进相关工作,包括前文所提及的2012年上半年保监会完成的36个省区市商业车险示范条款纯风险损失测算工作。在《通知》中也指出,行业协会需要研究和草拟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机动车辆参考折旧系数和车型数据库,收集、统计和分析全行业商业车险经营数据,定期测算商业车险行业参考纯损失率。同时,部分地区已经开始进行统一车险定损标准的试点。上述这些配套机制都将为费率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并创造健康的行业环境。

        此外,随着国内消费者保险意识的逐步增强,消费者购买车险愈加理性,除了价格外,保险公司的品牌、后续增值服务、理赔效率等都是消费者选择的重要考虑因素。在这些方面,国内大型及一些有自身特色的中小型保险公司都已进行了成功的转型尝试。保险公司在接触消费者时,价格优惠不再是唯一的宣传卖点,全面完善的增值服务、高效便捷的理赔服务日益成为宣传的关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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